【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特定】7/25-回訓(日間班) 由 levtc 在 2014 年3 月24 日 星期一 發表 資格限制:須具備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 -【甲、乙、丙級鍋爐操作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高壓特定設備操作 人員、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等】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三年應至少參加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所需文件:具有 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 -「甲、乙、丙級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高壓特定設備等操作人員」 閱讀更多關於【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特定】7/25-回訓(日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