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梯次報名114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未達15人則延期開課,切勿未收到通知,自行前來>
【乙級鍋爐操作】(傳熱面積在五十平方公尺以上未滿五百平方公尺者)操作人員
職安法第24條規定『雇主對擔任操作之危險性機械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應負責訓練,或僱用經主管機關認可發給之合格人員充任』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4條規定:『鍋爐﹝除小型鍋爐外﹞應使其受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訓練』。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 15 條
雇主對於同一鍋爐房內或同一鍋爐設置場所中,設有二座以上鍋爐者,應
依下列規定指派鍋爐作業主管,負責指揮、監督鍋爐之操作、管理及異常
處置等有關工作:
一、各鍋爐之傳熱面積合計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指派具有甲級鍋爐
操作人員資格者擔任鍋爐作業主管。但各鍋爐均屬貫流式者,得由具
有乙級以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者為之。
二、各鍋爐之傳熱面積合計在五十平方公尺以上未滿五百平方公尺者,應
指派具有乙級以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者擔任鍋爐作業主管。但各鍋爐
均屬貫流式者,得由具有丙級以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為之。
三、各鍋爐之傳熱面積合計未滿五十平方公尺者,應指派具有丙級以上鍋
爐操作人員資格者擔任鍋爐作業主管
報名技能檢定,訓練期滿後,本中心發與「期滿證明」,學員需至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規定:『危險性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應僱用訓練合格人員充任之。』第23條第2項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3條規定:「雇主對鍋爐操作人員,應使其接受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甲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
操作傳熱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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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小時 |
乙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
操作傳熱面積50~500m平方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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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小時 |
丙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
操作傳熱面積未超出50m平方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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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小時 |
小型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免技能檢定測驗)
|
操作傳熱面積_3.5_平方公尺以下 |
18小時 |
甲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 操作傳熱面積 500m平方公尺-50小時<技能檢定測驗> ─ <技能檢定測驗>
乙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操作傳熱面積 50〜500m平方公尺-50小時<技能檢定測驗> ─ <技能檢定測驗>
丙級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操作傳熱面積 未超50m平方公尺-39小時<技能檢定測驗>
小型鍋爐操作人員訓練 : 操作傳熱面積 3.5m平方公尺以下-18小時
乙鍋鍋爐 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方式如下:
學科考試:選擇題共八十題(單選題60題,每題1分,複選題20題,每題2分),採電腦卡2B劃卡測驗(電腦閱卷,使用2B鉛筆),測驗時間為100分鐘。
術科考試:如術科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