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九條
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高壓氣體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支票繳費:抬頭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 匯款繳費: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 報到繳費:開課當天,於教室報到、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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