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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確課開課!!請速報名

課程內容
訓練班別: 
初訓
課程目地: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適用對象:高空作業車(自走車)用於搭載人員於高處進行作業,是相較於梯子、吊籠等更為安全之懸空作業設備之場所作業管理、監督相關人員。

三、測驗方式: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課程說明: 

報名截止日: 
2024-03-26
上課日期: 
2024-03-272024-03-31
上課時段: 
夜間及假日
上課時間: 
週三、週四1800-2200,週六、日 08:00~17:00
上課場地: 
職訓中心教室
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2段123號
24° 40' 20.7552" N, 121° 46' 49.7496" E
時  數: 
16時
課程收費: 
NT$8 500元
報名方式
受訓資格: 
16歲以上皆可
所需文件: 
身份證影本、一寸照片三張、費用8500元
報名方式: 
電話報名
傳真報名
網路線上報名
聯 絡 人: 
禇小姐
連絡電話: 
03-9605669
傳  真: 
03-9605359
繳費方式

支票繳費: 抬頭為「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中心」
匯款繳費: 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
報到繳費: 當天開課報到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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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名: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帳 號:00076-11-0063111 

銀 行:宜蘭信用會作社  (金融機構代號:124)

 

 

其  他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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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line 訽問課程,ID:@levtc

過去曾接受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3小時一般教育訓練者,是否仍須接受16小時高空工作車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第1項第6款已明定:「雇主應使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接受16小時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故過去已接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3小時訓練者,仍須接受16小時之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過去已完成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3小時訓練課程時數,能否抵充高空工作車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時數?

  • 111年7月6日以前,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須增列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3小時,該課程與111年7月7日施行之16小時高空工作車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及時數不同,故無法抵充。

未滿18歲之人員,可否接受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查駕駛車載型高空工作車須領有汽車普通駕駛執照,而其考領駕駛執照之資格須年滿18歲以上,爰未滿18歲者不得接受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課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