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居家隔離、居家照護或自主健康管理等之受訓學員,其補課辦理方式。
對於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居家隔離、居家照護或自主健康管理等之受訓學員,其補課辦理方式。 鑑於本(111)年度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變種病毒(Omicron)疫情影響,倘受訓學員於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間,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居家隔離、居家照護或自主健康管理等,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該等學員於該班次結束後1年內,得參加同一訓練單位辦理同一職類之其他班別,其中已完成課程者,得免重複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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