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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習訊息】109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講習計畫

109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講習計畫

  • 訓練目的: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9條規定,訓練單位對於專責輔導員,應使其於每2年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至少6小時之講習。為使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瞭解相關法規制度及辦訓實務經驗,特規劃本講習,以增進訓練單位班務管理能力,提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參加對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專責輔導員。

    場次時間及地點:

    時間:109年11月13日(五) 08:20報到

    地點: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2段123號(第一教室),預計60人。

(二)課程主題:

時間

課程名稱

課程時數

08:30-09:30

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相關規定

1小時

09:30-09:40

休 息

休息

09:40-11:40

訓練單位申請評鑑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

2小時

11:40-12:30

午餐(休息)

午餐(休息)

12:30-14:30

專責輔導員班務管理實務

2小時

14:30-14:40

休 息

休息

14:40-15:40

專責輔導員緊急狀況處理與討論

1小時

15:40-16:00

綜合座談

 

  • 報名方式及說明
  1. 場次活動之報名,請至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網站進行網路報名,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報名,至該場次活動前3日或額滿截止,執行單位報名系統網址如下: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de15f72d507293f3
  2. 基於資源有限,本訓練報名人數依公佈人數為主,備取為5人,執行單位預定於活動開始前3日以E-mail寄發報到序號(將視報名狀況彈性調整),參訓當天請務必攜帶您的報到序號報到,如未收到報到序號,請逕行電洽執行單位。另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其他人員遞補參加。
  3. 執行單位對於正取人員重複報名者,得不受理報名,報名學員不得異議,缺額由執行單位以線上報名時序進行篩選遞補,最遲於活動辦理前2日通知。
  4. 本講習需全程參與6小時者,執行單位核發訓練單位專責輔導員講習證明6小時;另外,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宜蘭縣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5. 如有課程疑問,請洽執行單位聯絡窗口:03-9605669陳小姐
  6. 本講習不提供紙本教材,請受訓學員於各場次活動前5日,至執行單位網站下載訓練教材。
  7.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筆、環保杯。

  8. 配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配合執行體溫監測,於中心上課期間,請上 課人員『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

  • 收費繳交原則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有關執行單位辦理本講習之必要教學支出,由原訓練單位負擔,執行單位以每位受訓學員新臺幣1,000元進行收費。繳費方式依執行單位報名網站為主。

  • 本講習業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同意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