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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評估人員】

課程內容
訓練班別: 
初訓
課程目地: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危險性工作場所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事業單位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之規定,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訓練規則第七條規定,雇主對擔任施工安全評估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施工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適用對象:

適用於下列營造工程之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查:

1.建築物頂樓樓板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

2.橋墩中心與橋墩中心之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上之橋樑工程。

3.採用壓氣施工作業之工程。

4.長度一千公尺以上或需開挖十五公尺以上之豎坑之隧道工程。

5.開挖深度達十五公尺以上或地下室為四層樓以上,且開挖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之工程。 

6.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七公尺以上,其面積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且佔該層模板支撐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者。

上述營造工程相關之分項工程,其與營造工程危險性工作場所之主要危害作業能明確區隔者,免列入審查範圍,由檢查機構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勞動檢查。

 

課程說明: 

一、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申請相關法規 十四小時

(一)勞動檢查法及其施行細則 一小時

(二)危險性工作場審查暨檢查辦法 二小時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小時

(四)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三小時

(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二小時

(六)其他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三小時

二、施工安全管理系統 三小時

三、安全評估方法概論 三小時

四、施工災害分析 三小時 五、審查申請案之製作及演練 四十九小時

(一)施工安全評估之程序及方法 二小時

(二)施工計畫之編訂及評估後之修訂要領(含工程概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計畫、分項工程作業計畫) 十小時(含實作五小時)

(三)基本事項檢討評估之實施 七小時(含實作三小時)

(四)特有災害檢討評估之實施 十二小時(含實作六小時)

(五)審查申請案之製作要領 二小時 (六)演練 十六小時(依建築工程、橋樑工程等實際案例分組演練)

六、審查申請程序及作業事項 四小時

上課時段: 
夜間及假日
上課場地: 
職訓中心教室
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2段123號
24° 40' 20.7552" N, 121° 46' 49.7496" E
時  數: 
72時
課程收費: 
NT$12 000元
報名方式
受訓資格: 
16歲以上皆可
所需文件: 
身份證影本、一寸照片三張、費用12000元
報名方式: 
傳真報名
網路線上報名
聯 絡 人: 
張小姐
連絡電話: 
03-9605669
傳  真: 
03-9605359
繳費方式

支票繳費: 抬頭為「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匯款繳費: 請註明匯款公司名稱或匯款人(請勿以英文簡寫)
報到繳費: 當天開課報到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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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名: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帳 號:00076-1100-63111 

銀 行:宜蘭信用會作社  (金融機構代號:124)

★請於匯款後,傳真匯款單或來電告知,謝謝。★

其  他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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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詳詢!~~謝謝

 

※電話、傳真、線上報名參訓,報名成功者,將由承辦人會回覆”報名序號”,若無序號者,請勿自行前來上課(因現況報名須將資料上傳至職安署內部資訊系統,若無報名須號者無法參訓)※
 

課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