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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專責輔導員開班規劃及班務管理】

109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講習計畫

訓練目的: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3條規定,訓練單位對於專責輔導員,應使其於每2年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至少6小時之講習。

為使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瞭解相關法規制度及辦訓實務經驗,特規劃本講習,以增進訓練單位班務管理能力,提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參加對象: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專責輔導員。

(一)時間與地點:

 

(二)課程主題:

 

報名方式及說明:

1.各場次活動之報名,請至各執行單位網站進行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活動前10日之上午10時起,至各該場次活動前3日或額滿截止,各執行單位報名系統網址如下:

(1)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https://www.beclass.com/rid=2748c0263367a41c76c5

2.基於資源有限,本訓練報名人數依各場次公佈人數為主,備取為5人,執行單位預定於活動開始前3日以E-mail寄發報到序號(將視報名狀況彈性調整),參訓當天請務必攜帶您的報到序號報到,     如未收到報到序號,請逕行電洽執行單位。另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其他人員遞補參加。

3.執行單位對於正取人員重複報名者,得不受理報名,報名學員不得異議,缺額由執行單位以線上報名時序進行篩選遞補,最遲於活動辦理前2日通知。

4.本講習需全程參與6小時者,執行單位核發訓練單位專責輔導員講習證明6小時;另外,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5.如有課程疑問,請洽各執行單位聯絡窗口:

(1)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電話:(03)9605669 顏小姐。

6.本講習不提供紙本教材,請受訓學員於各場次活動前5日,至各執行單位網站下載訓練教材。

收費繳交原則: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有關執行單位辦理本講習之必要教學支出,由原訓練單位負擔,執行單位以每位受訓學員新臺幣1,000元進行收費。繳費方式依各執行單位報名網站為主。

本講習業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同意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