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levtc 在 2024 年11 月15 日 星期五 發表
職業安全衛生署職災通報統一入口網站 https://nodis.osha.gov.tw/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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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3條第4項規定,為早期介入、擴大保護及照顧勞工之主動通報機制,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要求雇主於8小時內通報重大職業災害義務之管理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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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勞動場所若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所定之職業災害(如下所列),雇主應依法於8小時內通報 勞動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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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屬雇主依職安法第37條第2項所列應通報重大職業災害者,得至災保法第73條所設之 職業傷病通報系統 進行通報。(職業傷病通報系統 https://nodis.osha.gov.tw/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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