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月近期確定開課+相關公告】
勞委會公告:
1.『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自中華民國101年9月1日起,測驗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
2.『鍋爐操作人員』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測驗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
3.「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採用電腦測驗檢定方式。
4.『甲級鍋爐操作人員』自103年1月1日起辦理教育訓練之測驗方式改採技能檢定。
勞委會公告:
(1)主 旨:「甲、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營造業甲、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 主管」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採用電腦測驗檢定方式。
(2)主 旨:公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之「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之測驗方式為技術士技能檢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3)主 旨:公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之「乙級鍋爐操作人員」、「丙級鍋爐操作員」之測驗方式為技術士技能檢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4)主旨:公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之「甲級鍋爐操作人員」測驗方式為技術士技能檢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