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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修正】職安署修正發布「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二點附表一

一、本署發布「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本次修正係檢討補助申請樣態與參酌審查委員之建議,相關內容,請詳如附件。

二、112年度補助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惟當年度經費用罊時,即停止辦理補助),若有補助相關問題,請洽本署委託之專業機構(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電話:06-3135151分機11-17。如有相關訪視或輔導問題,請洽職安署委託辦理之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諮詢,免付費專線0800-068580(您要幫,我幫您)。

三、線上補助申請系統,請參閱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管理系統 https://osmp.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