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已於111年1月7日上路,符合辦訓資格之訓練單位刻正積極規劃相關課程,惟課程安排尚需經縣(市)政府同意後,始可開辦,如有課程資訊的疑義,可洽以下通過勞動部認可之訓練單位。
Q:可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的事業單位為何?
A: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第二類及第三類事業且勞工人數在5人以下的事業單位等原應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得由雇主自行受訓擔任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Q: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參訓及擔任資格為何?
A: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參訓主要對象為微型企業雇主,訓練時尚無須檢附證明文件,惟勞檢機構至事業單位檢查時,雇主應配合提出相關證明。
Q:受訓完還要考試嗎?
A:接受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後,應參加結訓測驗,由訓練單位安排在勞動部認可的測驗試場辦理,測驗試題計25題,60分合格,測驗合格者,由訓練單位發給結業證書。
Q:事業單位已經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還需要再置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嗎?
A:對於勞工未滿30人之事業單位已依規定應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即符合法令規定,無須再受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
Q:擔任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的雇主,需要在職教育訓練?
A:雇主擔任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及19條規定,每2年至少接受6小時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Q:受訓完還要考試嗎?
A:接受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後,應參加結訓測驗,由訓練單位安排在勞動部認可的測驗試場辦理,測驗試題計25題,60分合格,測驗合格者,由訓練單位發給結業證書。
Q:如何知道事業的分類?
A:事業單位可參考「危害風險第二類及第三類參考事業一覽表」所列事業分類,確認其風險分類(第二類中度風險者:如飲食業、汽車修理業等;第三類低度風險者:如廣播及電視節目供應業、金融及保險業等,詳附件),如有疑義,可逕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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