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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衛生管理

【屋頂作業主管】 熱烈招生中~

未達25人則延期開課,另行通知,請速報名。

【屋頂作業主管】電腦化測驗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於擔任屋頂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職安法規中有關屋頂作業之定義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十八條屋頂作業修訂說明

第十八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屋頂斜度、屋面性質或天候等因素,致勞工有墜落、滾落之虞者,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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