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般業)(進場六小時)
由 levtc 在 2018 年11 月07 日 星期三 發表
課程介紹: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六條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再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站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在職勞工工作環境、工作性質與變更前相當者,不在此限。
課程對象:
1.從事一般業員工、工程師
2.科技業、製造業工程師或管理人員
3.一般新進員工
4.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成員
課程目標:
取得6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