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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問答集

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問答集。

問題1.訓練單位表示高空工作車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6小時訓練課程,111年7月7日以後才會開班上課,事業單位到時來不及派員受訓取得操作人員資格,是否會遭處分?

答覆:

(1)本署正配合研修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列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之規定,並研議訂定緩衝之施行期間。

(2)事業單位於111年7月7日之後,仍應儘速派員接受上開教育訓練,取得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資格,勞動檢查機構將加強宣導及輔導,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遵。

 

問題2.目前已完成接受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3小時訓練者,自111年7月7日以後是否仍須接受16小時高空工作車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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