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levtc 在 2014 年7 月16 日 星期三 發表
發佈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發布日期:2014-07-15
勞動部為以有限檢查人力,發揮監督檢查效能,已就我國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情況,於10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訂定優先受檢事業單位選擇原則、監督檢查重點與檢查及處理原則等事項,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與本部授權之勞動檢查機構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依其內容擬訂年度監督檢查計畫。
資料來源 http://www.osha.gov.tw/front/news/29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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