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專責輔導員開班規劃及班務管理】
由 levtc 在 2018 年9月28 日 星期五 發表
109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講習計畫
訓練目的: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3條規定,訓練單位對於專責輔導員,應使其於每2年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至少6小時之講習。
為使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瞭解相關法規制度及辦訓實務經驗,特規劃本講習,以增進訓練單位班務管理能力,提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參加對象: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專責輔導員。
(一)時間與地點:
(二)課程主題:
報名方式及說明:
1.各場次活動之報名,請至各執行單位網站進行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活動前10日之上午10時起,至各該場次活動前3日或額滿截止,各執行單位報名系統網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