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說明會】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配套措施研商說明會
由 levtc 在 2019 年11 月04 日 星期一 發表
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配套措施研商說明會
依據「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已於108年3月完成修訂,其中依照第16條、附表6及附表7,中央主管機關將分期指定應完成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之名單、數量級距及登錄之期限。依附表6內容,第一期將指定106種既有化學物質應於期限內完成標準登錄。
本說明會基於108年上半年度之基礎,為利登錄人能於前述規定實施前,瞭解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相關措施、系統平臺及登錄資料規格等配套內容,以預做因應準備,行政院環保署化學局委託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精進措施專案計畫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辦理本說明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
辦理場次、時間及地點(交通資訊詳見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