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習訊息】109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講習計畫
由 levtc 在 2020 年10 月05 日 星期一 發表
109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講習計畫
-
訓練目的: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9條規定,訓練單位對於專責輔導員,應使其於每2年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至少6小時之講習。為使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瞭解相關法規制度及辦訓實務經驗,特規劃本講習,以增進訓練單位班務管理能力,提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參加對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專責輔導員。
場次時間及地點:
時間:109年11月13日(五) 08:20報到
地點: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2段123號(第一教室),預計60人。
(二)課程主題: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