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
由 levtc 在 2017 年6 月02 日 星期五 發表
- <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9條規定,訓練單位對於專責輔導員,應使其於每2年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至少6小時之講習。為使訓練單位之專責輔導員瞭解相關法規制度及辦訓實務經驗,特規劃本講習,以增進訓練單位班務管理能力,提升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
- <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宜蘭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 <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專責輔導員。
- <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專責輔導員。
- <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宜蘭勞工教育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