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1條規定,堆高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資格限制:凡取得 堆高機相關 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者,每三年應接受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所需文件:具有堆高機操作人員之結業證書或技術證之影本1份、身分證正、反影本1份
注意事項:★需先將「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傳真至本中心(03)9605359。
★因每班人數60名為限,本中心將以報名相關文件繳交齊全及完成繳費者為優先排入,
★額滿時直接順延至下一期,毋須重新報名。
★課程期間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需貼示照片),以利課程期間查驗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