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levtc 在 2014 年12 月03 日 星期三 發表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報檢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檢。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修畢工業安全、工業衛生相關科目9學分以上者。
(依附表1及附表2所列 核心科目學分數必須佔所規定學分數一半以上,配合其他表列科目學分數達9學分以上者,即符合報檢資格)。
【報名時應檢附之佐證資格證件為學歷證件及學分證明書等影本各1份】。
(二)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具有現場經驗1年以上,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結業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報名時應檢附之佐證資格證件為學歷證件、工作證明書、訓練結訓證書等影本各1份】
(三)普通考試及格,具現場經驗1年以上,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結業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資料來源: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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