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修正

勞動部令:修正「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名稱為「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四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2360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4、6、8、17、18 條條文及第 5 條條文之附件一至附件三、附件五(原名稱: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